法制網記者 申東
  近日,在寧夏銀川市發生了一件怪事,一位駕駛員由於不認字且不識路,不僅給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行車帶來了隱患,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在面對交警的教育處罰時,該駕駛人仍一輛茫然不知所措。
  駕駛員連續違法皆因不認字
  日前,自治區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六大隊民警在銀西高速公路500米處執勤,一輛車號為寧B87182的中型普通貨車突然停了下來,駕駛員王某下車向民警詢問:“去靈武市寧東鎮該怎麼走?”民警回答:“路走錯了,必須到銀川機場出站掉頭,然後上高速公路往鹽池方向行駛,高速公路禁止停車,下次可別再停車了。”王某點頭稱謝,然後駕車離去。
  過了大約半個小時,民警巡邏至銀西高速公路3公里處,發現剛剛問路的王某駕駛的中型貨車居然在高速公路上倒車。王某發現交警後,非但沒有像其他駕駛員一樣駕車離開現場,以躲避交通處罰,還主動像此前一樣向民警問路。這一次民警沒有為王某指路,而是直接將他帶到交警隊。在交警隊,當民警對王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時發現,王某認知能力特別差,交流起來很費勁。在辦理處罰手續需要當事人簽名時民警發現,王某握筆的姿勢很特別,寫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時非常吃力。經詢問,王某沒念過書,不僅不認識高速公路上的指路牌上的字,也不認識目的地“寧東”這兩個字。因為不清楚前進的正確方向,加上高速公路全封閉,路旁人煙稀少,沒有可以隨時隨地問路的便利,所以第二次迷了路。
  按照規定,因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車,違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82條第一項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條規定,民警依法對王某處以200元罰款,駕駛證一次記12分的行政處罰。
  文盲是否能駕車上路引熱議
  事情不沒有就此結束,由於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,王某所持B2駕駛證準駕車型將被會自動降為C1。若想繼續駕駛B2準駕車型,王某需要重新通過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理論考試,才能恢復駕駛資格。眾所周知,在科目一的理論考試中,駕駛員需要單獨操作計算機做選擇題,王某還能通過考試嗎?
  據民警介紹,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對駕駛證申領的只有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,對駕駛員的文化程度沒有做任何限制,但在實際考試過程中,文盲很難通過交規考試,即使通過考試,但不認字,看不懂指示牌,容易發生交通事故。所以,不建議駕駛車輛進入陌生環境。
  律師:通過駕考即應允許上路
  記者隨後採訪了銀川市一些律師,他們認為,法律規定生理盲人和紅綠色盲人員不能駕駛機動車,但對文化盲人駕駛機動車不做禁止規定,這隻能說是法律制定的一個盲區,雖然在法律上沒有限制,但不能鼓勵文盲考駕駛證,文盲無法閱讀交通法律法規,很難想象怎樣通過駕考關,即使讓其上路,也會存在一定的危險,因此,應該對駕駛員設定一條脫肓線,比如說能認1000至1500個常用字。
  也有的律師認為,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事,都是允許的,一個人能否考取駕駛證與學歷高低沒有太大關係。駕駛只是一種簡單的技能,只要能看懂圖標,掌握駕駛技能,瞭解基本法規,通過培訓,沒有文化的人照樣能夠考駕駛證,交規沒有對考取駕駛證做學歷規定,身體條件和年紀符合規定就可以申請駕駛證,並應當允許其駕車上路。  (原標題:駕駛員連續違法皆因不識字 文盲能否駕車引爭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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