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體胎盤能否買賣?吃這些對人有沒有好處?昨天,揚子晚報記者採訪發現,衛生部門明令禁止胎盤買賣,而藥監部門則表示,如果所售藥品有證照,購進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銷售。出現了兩部門說法“打架”的尷尬局面。固態硬碟(11月18日《揚子晚報》)
  對於產婦胎盤處理,衛生部明確指出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。”這就是說,不管是誰,理論上講市場上根本不可能有胎盤出售。因而,所謂的“商家所售藥品有證照室內設計,且購進售出渠道合法”之說就成了偽命題。但現實是,全國不僅有12家醫葯生產企業存在,而且不少還屬於國藥準字。一邊是衛生部門的明令禁止,一邊是藥監部門對藥企照批不誤,各自為陣,各說各理,認識存有齟齬,豈能不“打架”?
  無論是從《物權法》還是衛生部,都明確胎盤權屬當是產婦無疑。既然屬於產婦,當有權處置,從調查看。“八成產婦將生產後胎盤交由醫院處理”也證明這一點。醫院有沒有將之作為醫療廢棄物處理?從市場胎盤銷售火爆情況看,沒有,這也從側面印證了藥商的胎盤主要供貨來源。按照衛生部的說法:若發現醫院或醫護人員有買賣胎盤的,將根據《行政處罰法》和《醫療廢物管理條例》追究。可到目前,又有幾家被“發現”而受到了處理?執法不嚴,監管不力,源於底氣不足,這豈能不被某些醫找房子院鑽空子,與藥商結成利益同盟,從中獲利?
  衛生部門禁止胎盤上市,最主要是認為胎盤系“醫療垃圾”,但無論是坊間,還是中西醫的臨床經驗,均認同胎盤具有治療疾病作用,這是胎盤成為香餑餑的根源,也是藥監部門對藥企打開綠燈的原因。所以,對於胎盤處理,弄清楚胎室內裝潢盤到底是垃圾還是寶貝,應是問題關鍵。到底真實情況如何,這需要一個權威部門做出科學解釋,給公眾上好科普課。如果“否”,則堅決取締,毫不含糊;如果“是”,禁止則難以服眾,也禁止不了。與其偷偷摸摸,不如光明正大,在監管部門的監督下,由有資質的製藥企業科學加工處理,變廢為寶,防止浪費,造福於民。只需抓好源頭和制售過程的安全監督,杜絕攜帶病毒的胎盤流入市場即可。
  但現在看來,存在兩個缺陷,一是,職權關係不明晰。你扎口,我放水,造成多頭管多頭難管的狀態;二是,制度缺位。衛生融資部的解釋總歸是個解釋,有勸導規範意義,卻找不到法律支撐。沒有法律效益,誰能買賬?這是胎盤市場亂象叢生的根源。
  文/晴川  (原標題:杜絕胎盤市場亂象,亟須法律支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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